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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 严正投诉:天*虚假宣传,违规将天*天*南苑底商按公寓销售

尊敬的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建设局、莲花街道办、城管执法部门:
您好!我们是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天*天*业主,现郑重投诉开发商天*集团未经审批擅自将小区底层商业裙楼(B1、B2栋1-3层)通过中介及网络平台按照公寓性质公开销售。
该裙楼上方4-45层为515户住宅,常住居民约2000-3000人。天*集团未依法公示并征询业主意见,擅自撺掇中介改变房屋用途出售,严重违反《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等规定。此行为恐破坏消防体系、增加居住密度,霸占用户停车位,此类隐患绝不可姑息。
恳请贵单位:
1. 核查底商按公寓销售的合法性,重点审查规划变更、消防验收、结构安全等手续,调取竣工备案图纸比对现状;
2. 认定天*虚假宣传、违规销售行为,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责令其出具书面说明并停止销售;
3. 责令中介平台下架相关房源信息。
望速查实处理,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感谢支持!
天*天*业主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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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angx LV1 路人
    3楼
    业主跟顶 垦请有关部门查证!!!
    12-10 11:10 ·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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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莫要漠视民生 LV1 路人
    4楼
    “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12-10 11:16 · 广东
    回复
  • 一碗汤面 LV2 路人
    5楼
    这个是不是前几天也看到了,同一个事情发了两遍?
    12-10 14:04 · 广东
    回复
  • 莫要漠视民生 LV1 路人
    7楼
    问题要解决,要挂单销号,需要建立问题闭环管理和实效的治理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挂账登记、明确责任与时限,并在解决后及时销号,确保问题不积压、不落空。‌
    12-11 11:58 · 广东
    回复
  • Ilikejello LV1 路人
    8楼
    坚决反对不经过业主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12-11 21:34 · 广东
    回复
  • Ilikejello LV1 路人
    9楼
    坚决反对不经过业主同意,改变房屋用途
    12-11 21:34 · 广东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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