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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需于民] 龙华富通天骏违规占用绿化带装充电桩

我是龙华街道富通天骏小区的居民,现郑重就本小区景龙中环路钱大妈肉菜超市门前的绿化带被违规占用、安装两轮电动车充电桩一事进行投诉,核心诉求为立即拆除违规充电桩、恢复绿化带原貌,并彻查相关违规行为,保障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与公共环境权益,恳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依法处理。
此次投诉的核心问题,是市政道路旁的公共绿化带被违规改造,用于安装两轮电动车充电桩,该行为不仅破坏了绿化带的生态与公共属性,且其盈利性质令人费解,严重损害了全体居民的共同利益。
首先,绿化带作为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性,并非可随意占用、用于盈利的闲置空间。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和植被。富通天骏市政道路旁的绿化带,是规划明确的公共防护绿地,承担着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缓解城市热岛效应、隔声降噪的重要生态功能,同时也是分隔市政道路与居民区域的重要屏障,既能减少车辆通行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也能为周边居民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是全体市民共有的生态财富,其核心价值在于生态防护与公共服务,而非盈利。我们始终无法理解,相关单位为何要摒弃绿化带的生态与公共功能,擅自将其改造为盈利性充电桩场地,无视城市绿化规划与全体居民的公共利益。
其次,违规在绿化带安装两轮电动车充电桩,相关行为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而当前安装的两轮电动车充电桩,直接设立在绿化带内,绿化带内的植被(杂草、灌木等)均为易燃物,一旦充电桩出现线路老化、短路、过载等问题。此外,该充电桩安装未经过任何消防审批,未配备灭火器、消防沙等基础消防设施,也未设置防火分隔,充电过程中无人看管,电动车违规停放、私拉乱接电线等行为也无法得到有效管控,严重违反了《消防法》及相关消防安全规范。
更为令人不解的是,该充电桩明显具有盈利性质,相关单位擅自占用公共绿化带安装充电桩,本质上是利用公共资源谋取私利,完全违背了绿化带的公共属性与规划初衷。绿化带属于公共资源,归全体市民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擅自占用、改造用于盈利活动,若确有安装充电桩的需求,也应选择符合规划、不影响生态与安全的合规场地,履行正规审批手续,征求周边居民意见,而非牺牲公共绿化带的生态功能、漠视消防安全,只为谋取经济利益。我们不禁质疑,相关安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该充电桩安装是否经过街道、城管、消防等部门的审批?
综上,富通天骏市政道路旁绿化带违规安装两轮电动车充电桩的行为,已违反《城市绿化条例》《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破坏了绿化带的生态与公共属性,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且违规利用公共资源盈利,严重损害了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与公共利益。
在此,我们郑重向各主管部门提出以下诉求:
1.  立即组织人员对富通天骏市政道路旁绿化带内的违规两轮电动车充电桩进行全面排查、彻底拆除,清理现场施工痕迹,恢复绿化带原貌,补种被破坏的植被,维护城市生态环境与公共绿地权益;
2.  彻查此次违规安装行为的责任主体,核实安装单位资质及审批手续,杜绝此类占用公共绿化带、漠视消防安全的行为再次发生;
消防安全无小事,公共资源不容私占。我们恳请各主管部门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对城市生态环境负责的态度,迅速介入调查,依法依规处理此事,还居民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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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 尊敬的市民:
      您好,获悉情况后,街道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处置,现将相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实,该充电桩安装位置未损坏绿化带。经了解,为解决居民电动车充电难问题,物业管理处协调相关企业在该处安装了充电桩。下一步,街道将联合物业管理处及充电桩公司,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并加强对该区域的安全巡查。
    前天 17:34 ·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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