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成功

[报料] 投诉龙华区无证中介租房失联逃避责任

本人实名举报:
我在龙华区被无房地产经纪从业登记、无资质、无备案的个人中介招揽租房,被骗取押金,中介事后失联逃避责任。
我已向龙华区住建局提交全部证据:中介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违法事实清楚、主体明确。
该中介无证非法从事住房租赁经纪业务、私自收取押金,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深圳市住房租赁相关管理规定》,属于明确行政违法,并非单纯民事纠纷。
但龙华区住建局:
1. 以联系不上中介为由,拒不依法立案调查
2. 拒不按法定程序公告送达、作出行政处罚
​3. 拒不将无证中介列入信用黑名单、行业禁入
​4. 反复推诿,称属于民事纠纷让自行起诉,拒不履行监管职责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
行政机关不得以当事人失联、逃避调查为由拒绝履职,可公告送达、依法处罚。
恳请上级部门、媒体督办:
1. 责令对无证中介立案查处
​2. 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记入信用黑名单
3. 维护租房市场秩序,保护百姓合法财产
免责申明:任何非官方账号发布的内容均为网友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有问题,请与管理员联系。
支持楼主

0人支持

阅读原文 阅读 340 回复 3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莫要漠视民生 LV1 路人
    2楼
    基层治理的深层逻辑,不是“如何快速解决已发生的矛盾”,而是“如何让矛盾不发生、少发生”。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2794867
    4-2 15:40 · 广东
    回复
  • qw35 LV1 路人
    3楼
    人家都找不到, 你想让住建局干嘛,为你一个人服务吗?
    4-2 16:53 · 广东
    回复
  • 搜狸 LV1 路人
    4楼
    找住建没错的。机构改革后,原房管局已并入住建局。故住建局的行政权力清单中,就有管理售房机构、租房机构的权力和义务。
    4-2 17:09 · 江西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免费下载深圳论坛
这是app专享内容啦!
你可以下载app,更多精彩任你挑!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
绑定手机才能继续哦!
绑定手机账号更安全哦!